追尾后车全责折旧费赔偿方式为:
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被追尾对方负事故发生负全部赔偿责任的,受损车辆可以到车辆检验机构或4s店对车辆进行定损,定损后可以根据车辆检验报告要求对方承担折旧费。
找法网提醒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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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二、追尾可以报保险。由全责方告知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定损后给予赔偿,如对方没有保险,由全责方自己负责全部赔偿。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但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三、汽车追尾全责不扣分。车辆追尾全责属于交通事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需要向对方当事人进行赔偿。同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会再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一般情况下是不扣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